上海到南昌大件运输《反垄断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两种基本类型,一是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而引起的诉讼,通常属于侵权之诉;二是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引起的诉讼,这种情况既可能是合同之诉,也可能是其他诉讼。
《反垄断法解释》还规定,原告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均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反垄断民事诉讼不需要以行政执法程序前置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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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最终版本确实改动很大。”上海大邦律所合伙人游云庭直言,最高法院确实采纳吸收了业界诸多意见。本报记者对比也发现众多差异,比如征求意见稿只规定了中级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反垄断案,但是出台的《反垄断解释》则明确,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基层人民法院也可管辖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
“新解释出台,意味着进一步放开反垄断之诉,借司法之力,可能会促进一些行业的开放。”李方平认为,关键是推动法院对这些案件的受理,多数法院之前没有经验不敢受理,现在予以明确就好了。上海到南昌大件运输这样的规定就意味着,在垄断民事诉讼中,只要原告有证据证明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或者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均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垄断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此前也发生过公民提起反垄断之诉,但基本上铩羽而归。2008年9月16日,在反垄断法生效一个多月后,北京律师李方平状告北京网通公司利用垄断地位对“新市民”实行差别待遇一案,就在北京朝阳区法院立案。这被外界称为“中国反垄断法第一案”。不过3个月后,经法院不公开审理,原告的起诉被驳回。http://www.nanchangwl.cn/news/dfghgfdgfhgj.htm
李方平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微博)》,现在司法解释明显降低门槛,上海到南昌大件运输有利于平衡反垄断之诉中的原被告的权利与信息不对等,尤其是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难点,比如原告的立案难和举证难。当初,他是跑了5趟法院才立上案,而在其他地方,也有跑了5趟没有立案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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