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到江西省专线山西煤运垄断山西公路煤炭运输的历史已接近30年,其“垄断”方式也有过数次变化。1984年山西煤运最初组建时,其目的和主要业务是应对当时山西小矿林立、煤炭销售自相竞争、自相压价的情形,让山西煤运搞联合销售,争取最大利润。这个业务模式还没有向全省推开,山西煤运的性质就发生了转变,变为在公路上设卡收费,向所有煤焦运输车辆收费“能源基金”,并依靠收费返还部分生存。 http://www.nanchangwl.cn/news/dfhjjghfdsfdfdcbv.htm 200能源基金改为可持续发展基金,并由地税负责征收;4万煤运员工失去收费权力即将“失业”时,山西省经济与信息委员会的一纸“通知”又让山西煤运有了新的收费机会。 山西省经信委2008年6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运销宏观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上海到江西省专线“决定在全省范围,对除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和中外合资煤矿以外的其他煤矿,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的煤炭实施双向合同、统一经销政策,统一由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及所属市、县公司与省外用户和煤矿分别签订公路煤炭购销合同,凡未与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及所属市、县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煤炭,不得通过公路出省销售。” 这个“双向合同,统一经销”政策,相当于授权山西煤运剥夺了煤炭生产和经销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使这些企业都变成山西煤运的“二级企业”或生产车间。山西煤运抓住这一政策,再次将其转化为滚滚财源。借“双向合同”之机低买高卖,凭空取利。 山西累计完成公路煤运输七八亿吨,山西煤运借此收费超过200亿元。这些钱当然不能由煤运一家吃下,而是化作煤运系统和各级政府的小金库。这也是山西煤运这种凭空取费虽经上下游企业多次联名反抗而未被掀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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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anchangwl.cn/zhuanxianfive.htm 但据本报记者向山西省政府法制办两次核实,山西省经信委的上述《通知》是一个非法文件。按照《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此一影响巨大的规范性文件既没有经过论证听证程序,也没有报备进行法律审核,同时违反《备案规定》第四、第五、第十三条和《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等多项规定。上海到江西省专线山西省政府法制办证实,这一文件从来就没有送对口处室(法制办四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办相关专业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2009年就接到过有关此文件合法性的质疑和反映,他从工作角度认为,这一文件部分强制干预市场的内容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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