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报告》指出,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不统一问题仍未解决。根据“营改增”试点方案,依旧对物流业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类应税服务项目,交通运输服务按照11%的税率,上海到南昌大件运输物流辅助服务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实行供应链管理,一体化运作,开展一票到底业务、一站式服务,是物流企业基本的运作模式。“在实际经营中,各项物流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人为划分不仅不适应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的需要,也增加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报告指出。
此外,《报告》还指出,目前快递企业适用税率仍不明确,物流企业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无法合并缴纳增值税等方面的问题。
慎重对待扩围试点
针对目前试点暴露出的问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8条政策建议。包括:将货物运输服务纳入物流辅助服务;适当增加进项税抵扣项目;对存量资产(非不动产)采取过渡性抵扣政策;统一快递业行业归属及适用税率;允许试点物流企业集团及其分、子公司合并缴纳增值税;设计使用物流业专用增值税发票;明确试点物流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慎重对待试点扩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