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和对人对事。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连江县消委会提醒泛博消费者,上海到南昌货运或者快递公司托运货物时,应该把一些可能泛起的破损、毁坏等意外情况,都写进合同里,明确责任,避免泛起纠纷时难索赔。作为托运人,在托运时应当留意合同条款全文的划定,并且对一些珍贵的物品进行保价托运。
20日,在连江县消委会、12315工作职员的调解下,物流公司最后赔偿消费者黄先生1200元。同时,连江县工商局以为该物流公司涉嫌以格局合同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予以立案查处。
连江县工商局以为,尽管黄先生没有进行保价托运,但损害责任应由物流公司负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经营者不得以格局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公道的划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划定,物流公司不能以内部划定和合同商定为借口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
在12315工作职员召集双方协调时,物流公司表示,因为黄先生没有进行保价托运,公司不能全额赔偿。根据公司内部划定和运输合同,凡货物毁损、灭失,包括损坏、被盗、被抢、雨淋、火灾、被冒领、串货而无法找到、发生交通事故等,赔偿额最高不超过货物毁损或灭失部门运费的2倍。因此,公司只能赔40元。
7日,黄先生到物流公司取货时发现,寝饰用品外包装完全破损,并遭雨淋。为此,他要求物流公司应按原价赔偿自己的损失。但物流公司以为,黄先生没有保价托运,按“行规”只能按托运费的2倍金额即40元进行赔偿。黄先生多次与物流公司协商无果,无奈之下,他于15日向连江12315投诉,寻求匡助。 5月3日,连江县的黄先生到大连旅游,在当地一大型百货商场购买了一套价值1500元的寝饰用品,并委托某上海到南昌货运公司运到连江。黄先生以为寝饰用品不轻易损坏,就没办理保价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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