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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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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到南昌物流 |
来源:上海到南昌物流发布时间:2010-10-9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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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资金支持。2010年至2012年,在省外经贸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陆地港发展国际物流。加大上海到南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陆地港规划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由项目业主投资,陆地港以外的路网管网等配套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陆地港连通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的疏港道路建设将纳入省交通发展规划,逐步解决陆地港区域与铁路、公路、港口之间运输通道衔接问题。陆地港运营主体及陆地港物流企业开发、研制、使用先进物流技术和设备的,可申请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和科技“三项”经费。陆地港为满足海关、国检、边检通关监管需求必须配套的联网系统、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卡口系统等硬件设施,由所在地政府解决。
降低收费标准。通过我省港口进出口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免收政府还贷普通公路通行费。集装箱运输车辆在我省高速公路上承运陆地港与沿海港口之间、生产企业与陆地港之间的进出口货物实行“递远递减”的优惠计费模式。通过我省港口进出口陆地港区内的集装箱,减免货物港务费。物流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参照工业生产企业的价格执行。陆地港办公设施和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给予减免。
实行税收优惠。支持陆地港建设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进口货物入库(保税仓库)实行仓储保税,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出口货物入仓(出口监管仓)即可退税,进出口货物在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内进行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入驻陆地港的物流企业,优先推荐列入国家税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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